家具店四个名称 涉嫌欺诈成被告
发布时间:2024/04/20 23:30:10 点击:876
  订购一套红木家具后,发现商家给的几张票据上,竟然每张落款的店铺名称都不相同。顾客王先生认为自己受到了欺诈,将商家告上法庭。7月22日,该案在南宁西乡塘法院开庭审理,王先生认为2000元预付款虽不多,但是他希望能有一个明确的说法。

   一家店落款有4个店铺名称

  3月15日,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,一些商家纷纷搞促销。王先生在安吉大道某家具市场4楼的一家店名为“××坊”的店内,看中了一套定价为4万多元的沙发七件套红木家具。在该店出具的订货合同上,落款却是“×坊”,而所盖的章的店铺名称又是南宁花鸟市场某红木店。接下来刷卡交了2000元定金后,王先生拿到的POS机打出的小票上显示的店名却是“南宁市×家具店”。在一家店订的家具,为何店名和订货合同上的落款、订货合同上的盖章以及POS机小票上的落款,都不相同?王先生向该店提出了疑问,对方回复称是连锁店。

  王先生回去后,越想越觉得不稳妥。3月16日, 他再次来到位于安吉大道的这家店内,要求老板周某退回2000元预付款,表示自己不想买了,但对方拒绝退钱。王先生先后找到该家具市场管理方以及辖区工商所进行投诉,但经过工作人员多方协调,对方仍旧不肯退回这2000元。

   消费者认为商家欺诈

  王先生事后查明,周某的店铺在工商部门的登记家具店名称实际为另一个家具店,并非其店铺名,也不是其之前提供的票据合同以及盖章上的任何名称。王先生以周某存在欺诈行为,将周某告到了西乡塘法院,要求对方返回其2000元的预付款以及三倍赔偿即6000元,共计8000元。

  王先生认为,周某作为个体经营者,应当依法、诚信经营。但其在出示给消费者的各种票据及盖章中,并没有一个是其登记在册的店铺名称,存在欺诈自己的故意,双方的订货合同因此不成立。而且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,应该按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,增加赔偿的金额即购买商品价格或者服务费用的三倍。

   商家称其代理品牌印章均可用

  7月22日,在庭审现场,双方对订货合同是否有效进行了辩论。周某认为,这张订货合同并不存在欺诈性,因为王先生订购商品是他自主选择,货物和价值都符合市场规律,签订该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不存在欺诈行为。盖章与订货合同不符,因为此章并不是该店铺的公章,只是该店货品仓库的销售章。

  她提出,店铺的名片已经明确了该店代理的4类品牌,因此她提供的任何票据材料商的印章,均是该店可以使用的章。周某认为,是王先生提出不要该商品,造成合同无法履行,也没有因该合同对王先生造成经济损失,王先生要求赔偿款6000元没有法律依据。

  不过周某也承认,王先生选购的这套家具,并非这4类品牌中的任何一个品牌,但事前她已经跟王先生说明过,但王先生否认商家事先有说明。双方在庭上各执一词,该案将择日宣判。
上一篇:商家店铺名叫维斯家居店的伎俩
下一篇:墙纸店搞促销常用的手法

相关推荐

给化妆品店取名的技巧

admin · 2024-05-04 06:30:10

女装网店名字创意

admin · 2024-05-04 03:30:10

女装店名字大全欧韩版

admin · 2024-05-04 02:30:10

2017女装最潮店名

admin · 2024-05-04 01:30:10

服装店名大全女装

admin · 2024-05-03 17:30:10

女装店铺名 个个经典

admin · 2024-05-03 16:30:10

好听的女装店铺名字

admin · 2024-05-03 14:30:10

潮流女装店名大全

admin · 2024-05-03 07:30:10

欧韩女装店名

admin · 2024-05-03 06:30:10

女装品牌店名

admin · 2024-05-03 05:30:10